因犯杀人未遂案件在基隆南光医院受监护处分的简姓男子,19日逃逸,22日简男落网,经基隆市卫生局调查,确认医院延迟逾4小时才报告警察机关,认定违反《精神卫生法》,且引发社会大眾生命安全风险及恐慌,从重裁罚9万元罚缓,并督促其加强病人照护及管理。随简男落网,基隆检方24日依脱逃罪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卫生局表示,得知受监护处分人逃逸后,市长谢国梁要求警察局尽速全力追缉,要求卫生局督导医院立即改善,并调查究责。
卫生局也发文请医院说明,并派健康管理科科长及社区心理卫生中心同仁到医院调查,依据医院回覆内容及现场调查结果,确认该医院于受监护处分人逃逸后延迟逾4小时才报告警察机关。
卫生局认定,考量医院事发后未即时报告当地警察机关,引发社会大眾生命安全风险及恐慌,情节重大,从重裁罚9万元。卫生局已于23日派员至医院确认其改善作为,持续加强督导。
卫生局表示,该个案是由台北地检察署依据《保安处分执行法》委托医院执行监护处分,具有病人与受监护处分人双重身分,卫生局认为医院更应加强注意。
卫生局强调,卫生局为地方卫生主管机关,有依据《精神卫生法》督导医院的权责,故依据该法裁罚;至于医院是否有违反保安处分相关法规,则另由地检署调查认定。
至于简男脱逃刑责部分,基隆地检署侦讯后24日宣布侦结,认定简男脱逃行为涉犯《刑法》脱逃罪并起诉,向基隆地方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基检指出,简男19日在医院管制区域内活动期间,趁无人注意之际,先私自躲藏在医院吸菸区草丛、废弃桌椅等遮蔽物后方,趁院方人员不注意时脱逃,全程无他人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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