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孟裕强调,除将针对一定规模、处敏感区位的光电案设置环评标准外,此次环评修正将纳入地热能、小水力发电,等于是将再生能源环评做一次统整。
但包括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主任吴慧君表、主妇联盟合作社理事主席彭桂枝等环团却认为,光电开发对环境影响不小,不该只站在审查角度立场,而应该画设「禁设区」,同时,也要将「一般平地农地种电」也纳入考量。
依目前环境部「开发行为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细目及范围认定标准」,地面型太阳光电系统只需在设置于重要湿地时,才需要环评,导致大型光电开发几乎是免环评。因免环评衍生多处大规模的光电案场遭遇环保、环境及生态衝击等纷争,多达13位环评委员提出连署,要求政府扩大光电环评范围,环境部终于释出修法讯号,拟针对部分敏感区位扩大认定标准。
蔡孟裕表示,环境部邀请专家、学者及环评委员,针对敏感区位设置光电是否需环评进行讨论,5月初取得共识,预计修改为达一定面积或装置容量,或位于山坡地、特定农业区、国家公园、野生动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都要实施环评程序。但对于面积多少、容量标准,他表示现行日本是以发电量为基准,要求输出40MW以上需环评,会参考日本标准,尽量制订出一套属于台湾认定标准的环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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