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台产险推出国内第一张「外送员第三人责任险」,第一张保单已由Uber Eats投保,并于6月1日生效。明台产险表示,外送员第三人责任险属于团体险,个人无法投保,若其他平台若有意愿投保都可以洽谈,至于保费依承保内容而定。
台湾劳动部职安署在民国109年修订「外送作业安全卫生指引」要求平台业者提供外送员第三人责任保险,但各大外送平台尚无法获得符合保障需求、同时兼顾外送平台营运模式的保单投保。明台产险表示,该公司是日商三井住友海上集团的台湾子公司,具备日本外送平台良好的承保经验,加上该案主要再保公司美商AIG参与规划,因此,结合美、日、台资源跨国开发,并于5月中获金管会保险局核准通过明台产物外送员第三人责任险。第一张保单已由Uber Eats投保且于113年6月1日生效。
明台产物保险新种保险部经理赖怡伶表示,该张保单有三大特色,一是不限运送工具,包含汽车、机车、微型电动二轮车、自行车、步行均可理赔。汽机车依法规须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故在超过强制险以上才能启动理赔,自行车或步行事故因没有强制险,故理赔时会由外送员自行负担新台币2,500元自负额。
二是採取UBI(Usage-Based Insurance)概念的破碎型保障,限定外送期间才可理赔,若是在外送其他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则无法获理赔。第三、善用数位科技,结合外送平台既有事故通报程序,增加理赔申请效率,外送员亦以可透过外送平台网站方便查询承保条件,了解保险保障范围。
明台产物保险商业保险理赔部经理刘振寧说明,为了能提供外送员完善的理赔服务,明台已经完成人员培训并设计专属的系统平台。为了避免外送员面对重大车祸可能高达数百万元的高额求偿而产生经济困境,该张保单先以承保范围为第三人体伤赔偿责任转嫁外送员的法律风险为出发,针对尚未纳保之第三人财损或非外送期间之事故,待累积完整的核保理赔经验,未来将1再行评估。
明台产险指出,也就是强制险之外,外送员第三人责任险可再给予额外的补偿。由于台湾目前尚无类似的统计资料,这张保险费率系由美、日、台三方保险与精算专家共同研究,参酌国情不同进行合理性推估,并透过再保安排来降低不确定风险。未来亦将随理赔经验检视费率,以维持保障的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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