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陈隆翔因侦办曲棍球协会诈领补助款案,疑不符前绿委段宜康的期望,遭监察院弹劾,惩戒法院判决不受惩戒确定,监院提再审遭驳回后,2022年再度弹劾陈检,引爆法界怒火,质疑提案监委高涌诚「政治追杀」陈检,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后认定陈男没有违法,3日仍判不受惩戒。监察院昨发声明指出,将不再上诉。
2014年时任立委的段宜康,在彰化县长候选人魏明谷造势场上,指控对手林沧敏担任曲棍球协会理事长诈领补助款,当时承办检察官陈隆翔认定林未涉案,仅对协会李姓秘书长缓起诉。
监委高涌诚认为,陈对李女以偽造文书、侵占罪缓起诉,未论断她盗用公印文等犯罪事实,也没有将偽造印章、印文没收,严重违反办案程序及检察官伦理规范,提案弹劾并移送职务法庭审理。
司法院职务法庭2019年判决陈不受惩戒,监察院提起再审遭惩戒法院驳回,监院2022年5月5日召开弹劾案审查会,认定陈检侦办缓起诉处分案件,还有其他违失行为且情节重大,再度将陈检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惩戒法院职务法庭认为,陈检依既有证据资料可知悉李女等人有犯罪嫌疑,却未进一步厘清,继续实施侦查,并为起诉或不起诉的处置,但这部分并不影响缓起诉处分的结论,且李女等人涉犯图利罪嫌的追诉权时效尚未届满,仍可续为侦查,况且李女等人涉嫌犯罪的情节、协会已补缴规费、彰化县政府亦无追究的意思,因此监院指控陈男的违失情节并非重大。
至于监院指控陈男的其他违失,合议庭认为属于法律见解的争议,或属于检察官个案认定的裁量或判断空间,并无违反经验法则、论理法则或与卷内证据不符的情形,都不构成违失,昨判决陈男不受惩戒。
监察院昨发声明指出,本案是职务法庭认为其情状「未达惩戒程度之情节重大」而未予惩戒,必非外界所称陈隆翔无任何违失而遭致政治追杀,期许陈切勿以结果未受惩戒而自认完全没错;但为期平息纷扰,监察院将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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