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籍阮姓男子8日从大陆福建驾驶快艇直衝淡水,引发国安疑虑。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12日回应,「这纯属他的个人行为」。国安局长蔡明彦在立院表示,出现这种类似灰色地带袭扰,会看到中共有些媒体进行讯息操作,但到目前为止,还没大规模讯息操作。
蔡明彦昨指出,这起事件发生后,国安会便立即召开跨部会协调会议,并由国安会秘书长吴钊燮主持,针对海防策进作为,及案件厘清讨论。此事还有很多疑点,须进一步厘清,从国安角度来讲,不能排除任何可能性。
蔡明彦说,特别要针对当事人来台动机,以及背后有没有中共操作,进一步瞭解。而近年从大陆偷渡来台者都有些共同样态,不禁让人怀疑,背后有组织指使、系统性的规画。
蔡明彦表示,因为该男子具有共军的背景,国安局会特别针对当事人过去在对岸的活动状况,全面情搜,也会通报国安单位加强情报部署、通报机制,以便应处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蔡明彦说,今年陆续有中共公务船舶在我外离岛水域活动,再加上陆方无人机在外离岛空域作业,总合这些相关活动样态,不能排除此次事件也是中共对台进行的灰色地带袭扰。
此外,海巡署副署长谢庆钦指出,阮男所驾驶的快艇,船长约7公尺、宽为1.9公尺,预判是5吨以下。「大艇换小艇」的说法初判属于臆测,因为该船未有吊挂设备,也并无相关事证,会继续深入查证。
谢庆钦说,两岸距离260公里左右,该船于福建寧德港出航,油箱原有260公升,至淡水剩133公升,船上还有备用油桶,从相关证据来看,从福州直航说法是合理的,但也不排除任何可能。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昨说,陆籍阮姓男子从驾驶快艇直衝淡水,纯属他的个人行为,民进党当局没有必要草木皆兵,煞有介事进行政治操弄,「该名男子回到大陆后,我们会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据悉,大陆对于「偷渡」行为的处罚,是依照大陆《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併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训练或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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