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男业务经理诉请离婚,他指控老婆每月狂花9至13万元不等,他月薪6万元,双亲补贴2万元,家庭经济还入不敷出、夫妻衝突不断,老婆常辱骂他「小鸡鸡」、「不持久」,哭闹要胁自杀,他长期饱受精神家暴,夫妻感情决裂分居,婚姻已回復无望。法官判准,女方需每月支付抚养女儿费9000元及代垫费16万余元,可上诉。

人夫指控,夫妻在2020年12月底奉子结婚,在大里区租屋,婚后几乎天天吵架、衝突不断。老婆经常对他精神家暴,辱骂他「小鸡鸡」、「不持久」、「胖子」、「烂人」等,且常摔东西、哭闹下跪逼他顺从,甚至持刀要胁自杀、不断夺命连环CALL等,导致他精神极其痛苦。

人夫说,他月薪6万元,负担家庭开销、房租及子女抚养费,父母每月还补贴2万元,但老婆爱购物消费,三餐吃外送,每月平均花费9万至13万元不等,家庭经济入不敷出。

人夫2022年5月间带女儿搬离租屋处,夫妻分居至今,他提出录影光碟、照片及双方LINE对话、匯款纪录等证物诉请离婚,并追加请求老婆支付女儿扶养费每月9459元、分居期间代垫扶养费共17万262元。

经法院通知,女方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也未提出书状。法官审酌双方没感情交流、无修补婚姻行为,却仍因细故争吵,两造婚姻已无回復之望;认定女方应有难以维持婚姻可归责之处,判准离婚,并需支付每月扶养费9000元与代垫费用16万2000元。

#代垫 #婚姻 #扶养费 #夫妻 #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