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社群平台上传1起交通违规检举案,指在彰化市彰水路与线东路口的绿灯亮起时,1辆左转车停等在路口不前进,直到左转箭头绿灯亮起才左转,遭占用车道、挨罚6000元。警方26日证实,确实依「左转弯未依号志指示行驶」径行举发。但许多民眾都惊呼,一直都以为必须等左转绿灯亮才能转,直呼是交通陷阱。
这起交通违规检举案件近日引发网友热议,从曝光影片可发现,当时1辆BMW轿车行驶至彰化市彰水路与线东路口时要左转,当时路口绿灯已亮起,但BMW轿车仍暂停在车道,直到左转箭头绿灯亮起,才左转弯,结果遭后方车辆检举「无故于车道中暂停」,可处60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
彰化警分局五组组长汪振豪指出,本案已接获民眾检举,经检视检举影片,该车行经该路口遇圆形绿灯的情况下做停等,接着在下1个绿灯直向箭头左转绿灯时,才左转弯前进,经审酌违规情形,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第48条第1项第2款,「左转弯未依号志指示行驶」径行举发,可处600元至1800元罚锾。
汪振豪表示,若该车在圆形绿灯情况下停等,接着下1个左转箭头绿灯灯号亮起后,仍在车道停等,则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第4款「非遇突发状况,在行驶途中任意骤然减速、煞车或于车道中暂停」,可处60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
汪振豪说,本案的彰化市彰水路、线东路口,是採4灯式多时向号志的设计,车辆面对圆形绿灯启亮时,是可以直行及左转、右转通过路口;遇左转箭头绿灯启亮时,则是仅淮左转弯行进。
南投县警局在全县24处路口大执法,要用路人行经闪红灯路口要停车再开,并礼让行人,3天共取缔187件,其中闪红灯路口未停车再开高达161件、占逾9成,民眾也直呼「不知道闪红灯得停车再开,希望加强劝导再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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