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卫福部长、行政院政务委员陈时中认为《美丽岛电子报》董事长吴子嘉去年在网路节目不实指称「苏贞昌政府、陈时中部长靠疫苗A了1亿美元」,提告求偿10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12日审结认定,吴的言论未经合理查证且与事实不符,审酌双方身分、地位及加害程度等,判决吴赔偿300万元。可上诉。

吴子嘉去年5月20日在Youtube网站表示「苏贞昌政府、陈时中部长A了1亿美金」、「就是白白贪污了近30亿台币」、「陈时中是贪污犯」、「这种钱你也敢A?陈时中不要脸到了极点」等言论。

同年5月22日陈时中认为吴的言论不实,提民事诉讼求偿1000万元,台北地院审理期间,分别传唤陈时中、上海復星台湾代表人王国纶、东洋药品董事长林全出庭作证。

法官认定,吴称陈时中在BNT疫苗採购过程中有立法委员吴秉睿、信东制药公司介入,卫福部因此匯出定金美金5000万元,以及疫苗採购价格与实际上有总计美金1亿元的价差,陈时中、苏贞昌等人在此疫苗採购过程中有贪污或贪污未遂情事等言论,这些是「事实性言论」必须合理查证。

法官认为,吴固然是基于监督政府目的,对于疫苗採购如此具有重大公益事项所为发言,应受言论自由保障,但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保障衝突,吴子嘉仍然必须证明与事实相符,或经过合理查证后,才不具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

经证据调查,依证人等人的证述,可认定吴的言论与客观事实不符,且吴子嘉在发表言论前也未尽合理查证义务,他对侵害陈时中的名誉权之结果,不能阻却违法,判决吴须赔偿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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