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3震灾重建条例草案」及「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16日原本要在立法院进行表决,不过经过协商后,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傅昆萁让步,改以主决议取代立法,院会也宣布不予审议,该案改为主决议,要求中央、地方携手协助灾后重建、提振兴办法活络地方经济发展;另外,限「花东快速公路」12年内完工。

院会通过「403灾重建条例草案」主决议内容包括,地震影响花莲甚鉅,花莲重建不能等,应从速、从优、从简,而在租金补贴、弱层补强、拆除重建,皆投入预算补助。另外,目前多数被鑑定为受损严重的红单房舍已进入都更及危老作业程序,未来可得到容积奖励,以降低负担。

主决议内容提及,地震灾区住户房屋因地震毁损不堪居住,地方损失重大且经认定为红单的房屋,其拆除、运输、去化的费用,依法由地方政府先以灾害准备金支应,其余不足部分应由中央政府负担。

此外,大地震重创花莲观光,为振兴地方产业,以行政院已匡列的振兴预算,由经济部、交通部与花莲县政府共同研议,经济部活络夜市商圈0.3599亿元、交通部旅游振兴12.71亿元,提出振兴办法,以活络花莲经济发展。

至于「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主决议则指出,为促进花东地区的交通安全及便捷,交通部尽速推动花东快速公路兴建,花东快速公路可行性评估于今年8月完成期末报告,并依法完成相关程序后,尽早发包施工,确保花东居民等通行安全,前后期程以12年完工为限。

交通部长李孟谚表示,花东快速公路相关建设,目前正在做可行性评估,期末报告预计8月出炉,后续再进入相关审查作业,经评估,若确认相关投资效益符合本益比,未来就会进入环评程序。

国民党花莲县议会党团书记长吴东升表示,花东快速公路建设特别条例草案经朝野协商改以「主决议文」方式处理,等于是「全民监督」,这条道路攸关东部产业发展,他要提醒政府机关必须加速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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