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姓少女骑乘微型电动二轮车时,低头扶前方置物箱快掉出来的手机时,没注意车前状况,撞上同向准备违规红灯右转的67岁孔姓机车骑士,导致孔男伤重不治,案经孔家提告求偿,法官判未成年的郑姓少女,必须和父亲连带赔偿257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2022年8月25日上午10时40分许,郑姓少女骑微型电动二轮车行经凤山区文龙东路、八德路口时,发现前方置物箱的手机快掉出来,即低头伸手扶住手机,却与前方准备红灯右转的同向孔姓机车骑士发生碰撞,孔男人车倒地,送医急救后不治。

孔妻和3名子女为此提告,向郑姓少女及担任法定代理人的郑父求偿医疗费、丧葬费及精神慰抚金等共438万余元。郑姓少女在高雄地院审理时表示,当下是孔男准备违规红灯右转,先闯进汽车道要转回机车道时挡住她直行,根本无从闪躲,已侵害到她的路权,就算真的有过失,顶多只该负一成责任。

法官审酌相关事证,认定孔男违规红灯右转,是此次车祸肇事主因,且现场路口仅约12.2公尺,如以最高速限40公里计,在文龙东路上通过路口的时间仅约1秒左右,若降低为15公里,也约不到3秒,反应时间有限,因此孔男也应负部分过失责任;郑女分心未注意到前方车辆,没注意车前状况,确实有过失,再根据孔家人因亲人猝然离世,精神上所承受的痛苦不轻,依受侵害程度,判郑女和父亲应连带赔偿25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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