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清水区于29日传出集体食物中毒案,据了解,吴姓与陈姓两家人外出游玩,当天大家先到小吃店食用完早餐后,包括大人小孩7人,陆续上吐下泻,均送往童综合医院急诊,初步判断疑似为感染性肠胃炎;食品药物安全处说,将到该传统早餐店稽查,进一步厘清。

童综合医院表示,被送来的7名患者都意识清醒,皆出现上吐下泻或腹痛噁心等疑感染性肠胃炎症状,其中16岁李姓少年因为腹泻严重,呈现瘫软无力感,当场安排住院;至于是否为食物中毒,仍需卫生局进一步调查厘清。

另41岁吴姓女子、8岁吴姓女童、13岁陈姓男童、12岁陈姓男童、16岁李姓男子、43岁陈姓男子,自昨天下午2点05至2点47间陆续到院急诊,均意识清楚,但都出现上吐下泻及腹痛腹泻等情况,疑感染性肠胃炎,经急诊治疗并后续观察。

卫生局表示,食安处接获医院通报,有民眾7人于29日凌晨2时20分于大雅区某传统早餐店,食用铁板麵、小笼包、煎饺、米浆、奶茶、豆浆等餐点,陆续出现呕吐及腹泻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状。食安处将派员至现场稽查及抽验,若调查结果为业者供应之餐食所造成,将依规定处办。

食安处说,届时如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经流行病学调查认定属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将依违反《食安法》第15条及同法第44条,可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若人体与食余检体均检出相同病原菌则依违反《食安法》第49条,将移送司法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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