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七岁起就爱上书。我们全家都爱读书,父母也很鼓励。

开书店从来不在我的计画之内,然而现在却成了几乎占据我半生的热情所在。我们的第一间书店,是从我们在一九九五年开始经营的峡湾生态假期延伸出来的。书店位于狭湾生态假期的同一栋楼,慢慢成长,起因是参加旅游活动的客人询问在哪里可以找到船上图书馆里的书。最初我只在办公室里供应少数的书,大多是本地作者所写,或只与我们带游客前去的地方有关。随着需求增加,书也愈迭愈高,不久我们就有了一间书店,取名为「南纬四十五度以南」。

书店在一九九七年开张,而当我们在二○一○年把租船生意卖掉时,我却放不下那些书。每本书背后都有故事。我们小小的家已经装满了书,所以所有箱子都送到仓储去。当时的我还不知道,日后那些书会在「两间袖珍书屋」找到新家─那是在隔了许多年后才开张的书店。

我发现自己想念卖书,兰斯在反覆听了六年后,建议我再开一家书店。因此,我在七十一岁时在自己的地上盖了一家小书店,由奥陶陶(Otautau)的安德烈.贝克休斯(Andre Bekhuis)打造。安德烈有很多构想,最后盖出了一间充满宝藏的小屋,包括美丽的旧窗户。书店本身必须够小,小到不需申请建物证照(必须小于十平方公尺),必须看起来老旧又吸引人,也要有坚固的书架,要能容纳至少七百本书。这将是我退休后的「休閒嗜好」。

安德烈以两扇半圆形的窗和一扇旧木纤板门为主角,构成第一间书店;外型看起来像是吉普赛人的篷车,很多人为了拍照在半路上停下来。整个房子由一辆大拖车运过来,用曳引机帮忙安放到桩子上。我们为它漆上绿色、蓝色和绿松石色,在门边配上一个黑板,木质内装,把我们以前船上的钟挂在门口。终于我们可以把我的几箱书开封上架了。

当时住在我们家的是来自威灵顿的强纳森和丽莎。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他们作为我们民宿的客人,住在院子的仓储小屋里;我们从此成为好朋友。丽莎在图书馆工作,每周读一本书并写书评。强纳森是医生,专攻缓和疗护。

兴致勃勃的强纳森自愿帮忙,打开箱子、清理书本、标价、放到空书架上。这本来只要几小时就能完成,但强纳森每本书都想好好看一下。如果书里有图,他的进度就慢到蜗牛一般。书本上架的这天,是我会永远记得并珍爱的一天。

「袖珍书屋」已经准备好开张。

从第一天开始,我们便经常可以听到铜钟的声音。愈来愈多车子停下,人不知从哪里冒出,都是被袖珍书屋色彩缤纷的可爱模样吸引而来的。我必须设置脚踏车停车架,搬出椅子放在前面,好让人等着进书店时有地方可以坐。我本来预期顾客寥寥无几,结果却热闹滚滚。我的新书店很快有了自己的生命,而我的「休閒」则完全失控!

我在院子或在家里时,都可以听到钟声,然后去书店应门。这个系统在淡季运作得很好,虽说一般而言,我大都待在袖珍书屋。

书店里如果有五个客人就显得拥挤,此时我便会坐在外面让出空间。不久我发现童书区非常受欢迎,而小孩坐下或躺在地上读书时─小孩经常如此─空间便会不够。这必须想办法解决。

「我需要再增加约两公尺的书架空间给童书区。」我告诉长久以来受苦受难的兰斯。然后事情很快发展成:「我觉得我还需要一间店,完全属于小孩的书店。」

「我以为你说你只需要更多书架?」他说。然后又说:「我早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两间书店?在马纳波里?露丝,这不是休閒,这是做生意。我们本该退休的!」

自从我们卖掉租船生意后,兰斯就开始练习退休的艺术,此时已几乎练到完美的程度。另一方面,我却在加速推进。

所以,我们回去找安德烈,这位美妙的建造者。

他的工坊里已经建了一间完美的小屋,需要的只有书架。这间小屋在二○一九年十月抵达,同样由大曳引机加三个壮丁一起拖过来,这次还有一台巨大的吊车,让小屋越过第一间书店,放置到篱笆旁边我们预先选定的地方。

我们为小屋漆上橘色、黄色、蓝色和绿色,门则是大红色。我种了一个小花园,在屋前挂上许多铃铛和风铃,在书架上排满书,儿童书屋准备就绪。

第二间袖珍书屋立即大获成功,不只小孩喜欢,大人也爱。大人要进去前,得记得提醒他们,门的大小是为小孩设计的。我们都会说:「进去时要低头。」儘管如此,还是会不时听到挂在门上方的铃所发出的小小响声。

在圣诞节假期一开始就抵达的,是苏珊娜和里斯与他们的四个小孩:露露和咪咪是双胞胎,还有杰斯和奥雷尼亚。他们一家每天都来儿童书屋,他们就是这么喜欢书。那只可外宿的白色绒毛猫「暴风雪麦克」就是他们取名的。

他们一家离开后几个月,我门前来了一个巨大的包裹。他们送了我两个非常美丽的仙女娃娃,一个金髮一个黑髮,坐在各自的秋千上。她们现在是儿童书屋的一分子,天气好时,常可看见她们在书屋外的廊檐盪秋千。

马纳波里现在的常住居民约有二三○人,只占南高原区(Southland district)人口的百分之一。我们位在路的终端,距所有地方都很远,然而我们有「两间袖珍书屋」─纽西兰最小的二手书独立书店。有时我们造成交通问题,因为汽车和露营车停满我们这条小路的两侧,偶尔车子也会停进我们的车道或长着草的路肩。

某天,我忽然想到一个令人心烦的问题:万一这两间袖珍书屋还不够的话呢?

过去三年,我注意到有很多男性会坐在车子里,等着太太或女朋友逛书店。女性朋友喜欢花时间好好浏览,通常很安静,但偶尔店里也会充满谈话声与笑声。然而因为丈夫或男友坐在外面车上,许多女性会觉得有压力而不该浏览太久。某个男人过段时间后轻按喇叭;另一个人发动引擎做出明显暗示,又或者有个身影出现在门口,问道:「好了吗?」「找到喜欢的书了吗?」「我还在等你喔。」但买书实在是件催促不得的事。

某天有个农夫出现,穿着农作衣,身上有羊的味道。他很有礼貌,说他今天不会进来店里,因为有其他客人在。「我改天再来。」他说。

「没关系,请进,我们不介意的。」我说。

「不不,我浑身臭味。下次再见,露丝。」

这类事情发生了几次后,我认为第三间书店是必要的:露天、对农夫友善、尤其针对男性所需的店。

我做了市场调查─也就是由我询问自己的顾客来得知他们的想法─结果显示男性的确会喜欢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

「亲爱的,我想我需要再开一间书店。」经过几个月的审慎思量后,我对兰斯宣布这个消息。

一声嘆气。「哦,老天。你真是没完没了。再一间书店?」

「为男人打造的书店。打猎、钓鱼、农作、曳引机、火车,还有给他们坐下的地方。」

「要设在哪里?」

「接在儿童书屋旁边,靠着围篱。」

兰斯埋怨地说:「你要怎么照顾三间店?两间店就已经让你跑来跑去了,你还一直说书不够。」

「我将成为马纳波里的大麻二酚。」我宣告:「男人会想下车;他们可以坐在椅子上看书。我会在其中一个抽屉里放地图……」

「另一个抽屉里会有旧的《花花公子》。」兰斯大笑着说。

至于我第三间书店的主意,他试着阻止我,毕竟他不太清楚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但由于我主意已定,他终于接受事情的推进。

我买了个旧储物柜,然后委托另一位本地的工人雷恩.金凯德(Ryan Kincaid),很快的一间小棚屋开始成形。在建造期间,我所有客人都对「男性书店」的概念很感兴趣。「现在你就要有三间袖珍书屋了!」但我已决定第三间书屋该有自己的名字,并徵求建议。建议可多了!「墙上的洞」、「男橱」、「男人的巢穴」、「男之洞」(!)、「哥楼」、「角落」、「前哨」、「书棚」、「男性营区」还有「书柜」。

当苏建议「书适」(The Snug)时,立即赢得我心。(摘自《在世界尽头的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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