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政府19日在新屋区举办市长访视基层座谈会,多位里长关心SRF设厂进度,及经济部对于桃市府2度撤销3家SRF电厂入园许可后相关回应。市长张善政表示,针对经济部日前认为桃市府引用的法条不正确,现在就是用另一法条切入与经济部对质,后续将看经济部如何回应。

新屋区邻近观音大潭,本月7日多位里长响应号召北上总统府与经济部抗议,下埔里长黄量煌说,市府与经济部针对SRF电厂有许多公文往来,在地居民北上抗议,大家都很肯定张善政市长重视观音、新屋居民身体健康及环境安全,如今大家担忧中央仍是「横柴入灶」确定要盖SRF电厂,到时候如何维持环境与居民身体健康?

张善政说,桃园市府发函给3家SRF电厂,向3家厂商说明,依据哪一条法条撤销桃科园区入园许可,并将副本给经济部。目前已知2家SRF厂要提行政诉愿,桃市府会继续走这个程序。他说,桃市府上一次撤销3家SRF厂入园许可时,在经济部诉愿会中,认为桃市府所引用的法条不正确,所以这次市府与法务局磋商,就换了另一条法条。

经发局说明,上次引用《行政程序法》第123条,但未提及第4款「因当初所做成的行政处分事后发生变更」,经济部收回推荐函事实明确,造成厂商申办专案入园程序明显不符专案入园共识,也不符桃科园区土管规定,依《行政程序法》第103条第5款,「行政处分所根据之事实,客观上明白足以确认者,得不给予陈述意见之机会」,及第117条「违法行政处分于法定救济期间经过后,原处分机关得依职权为全部或一部之撤销」,再行撤销3家SRF厂商入园同意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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