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早由首任总理李光耀1964年喊出「居者有其屋」,以国家之力推动住宅政策,双轨并进,全国有8成公民都住在国家规划的集体住宅「组屋」,超过9成拥有自己的房子。

「组屋」为保障一般民眾居住权,由建屋发展局(HDB)统一规划、建设,并进行分配和管理。官方可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将99年地上权卖给公民,并依据收入高低决定头期款和贷款比例,少部分提供租赁,也会给予弱势族群补助。

另一方面,组屋具有排富条款,因此保留「商品房」制度,为国际商务人士或高收入家庭打造的高级或大型住宅,只能以市价购买。

如今新加坡组屋已超过百万套,随着人口迈向高龄化,政府也延伸出高龄公寓组屋等政策,鼓励长者卖屋换现,并住在精心设计的养老房型。

芬兰住宅政策也相当着名,从2019年到2022年间,首都无家可归的人数锐减4成,目前仅约3,600人无家可归,该国目标是2027年达到人人有家。

2007年,政府提出「住房为先」的倡议,并在十多年来持续投资建设、维护社会住宅,建设超过8,000套公寓让无家者无偿或以低价入住。然而政府提供的不仅是建物,还额外雇用支援人员,为无家者提供技职训练等服务。据统计,每位住在社宅的无家者,每年可省下紧急医疗保健、社会服务和司法系统费用达1.5万欧元。

美国的公共住房则由联邦政府全额出资建设,以出租形式提供为弱势族群提供负担得起的住家。不过近年房价攀升、租金急剧上涨,地方中产阶级发声,要求政府提供社会住宅,根据statista.com今年初发布的报告,绝大多数美国人只能负担得起市场上不到50%的待售房屋。

与台湾发展背景相似的韩国,早期大规模建设社宅,提供弱势民眾居住,并进一步建设低于市价出租的住宅,并活化閒置空间,循序向上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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