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渔工在台处境近年引发讨论,监委纪惠容、王幼玲调查后发现,有大量外籍渔工于小卷捕捞期后,被雇主要求签下自动解聘书,且放无薪假期间,还要自负食宿费,居住在环境恶劣的房舍,但劳动部、新北市府皆未发觉违失,因此纠正两机关。新北市劳工局回应「虚心检讨」,劳动部则称强化保障渔工权益。
依据劳动部函復监察院资料,去年因为休渔受影响渔工有64位,分属45个雇主,委托3家仲介业者,但监委强调,外籍渔工数月无法得到薪水的状况,「受影响人数远远超过64人」。
监委访谈49位渔工,外籍渔工过往下船后,过一段时间就可返船工作,因此选择隐忍,但去年休渔期,雇主与仲介要求渔工签自愿解约,且当时白带鱼输销中国大陆受到阻碍,影响船东出海捕捞意愿,外籍劳工自寻雇主下,等同游走失联移工边缘。
另外,监委指出,外籍渔工待工期间,被仲介分别安置于三重公寓式房舍、野柳顶楼加盖铁皮屋等处,50位外籍渔工居住在40几坪空间,最多超过80人,有些甚至被迫睡在房外屋檐,寒流来也没热水用,但渔工仍须负担每日100元住宿费和100元团体搭伙费。
监委说,劳动部及新北市政府始未发觉上述状况,在监察院启动调查后才专案处理,而劳政单位查核时还事先通知仲介,也造成渔工与仲介权力不对等状况,严重影响劳工权益,影响台湾人权声誉。
对此,新北市劳工局回应「虚心检讨」,并将精进各项渔工访视与仲介管理作为,避免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另已要求仲介业者限期改善床位数不足、无热水等问题。本案中提到的65位移工,其中58位是新北,目前有15位移工愿意接受劳工局安置,其余移工将由雇主或仲介继续协助安置。
劳动部则表示,已请渔业署将「短暂暂停渔捞作业渔船预警名单」提供中央及地方政府,并与新北市府、渔业署合作建立渔汛期预警机制,在各渔种禁渔期间强化保障渔工转换雇主或工作权益,强化督导渔船雇主与仲介生活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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