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县头城镇渔民林天明日前出海作业时,捕捞到俗称「龙宫贝」的龙宫翁戎螺,林天明以12万元卖给愿意放生的买家,24日清晨依约放生,不过,外界有人质疑林天明违法捕鱼,但县府表示,龙宫贝并非保育类,初步了解林天明的作业方式也无违法。

林天明21日以拖网渔法,在龟山岛海域捕捞到直径约20公分的活体龙宫贝,林天明想要售出的讯息传开后,国立台湾博物馆透过脸书指出,早在1968年台湾渔民在东沙群岛附近首次发现龙宫贝,后来也引起台湾贝类研究的热潮。

国立台湾博物馆在脸书喊话说,喜爱贝类生物的朋友,不同的物种各有适合的环境,建议不要私藏,不仅可能造成伤害,也可能对生态系统带来更大的影响。遵循不捕杀、干扰、破坏等原则,回归自然才能确保未来世代也能享有资源。

住台北的游姓民眾前天以12万元要购买龙宫贝,并请林天明野放,过程需要录影佐证,林天明表示,听到对方是要放生,就决定不要卖那么贵,后来有人出价16万元,但他已经答应出售,其他人「就算出到100万元也不卖」。

林天明昨凌晨2时从头城乌石港出海,清晨4时许抵达当初捕捞到龙宫贝的海域后放生,也将拍摄的影音传给买家,以证明龙宫贝已回归大海。

对于外界质疑林天明作业方式可能违法,县府表示,林天明的渔船并未超过50吨,在3海浬外作业,也不是採用已经禁止的底拖网捕鱼,龙宫贝并非保育类,初步了解无违法问题,如接获检举会请林天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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