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关企业投资抵减的产业创新条例10-1条,经济部4日预告修法提出三大重点,包括实施时间延长五年至2029年底、投资抵减支出上限自10亿元拉高至18亿元,以及投资项目则自原本的智能、5G扩及至AI和节能减碳。

产创10-1原本将于今年底落日,经济部表示,因应净零趋势和生成式AI技术快速发展,已提出产创条例修正案,力拚立法院本会期可三读通过,时间则对齐有台版晶片法之称的产创第10条之2等租税优惠,延至2029年底。

财经部会统计,产创10-1上路以来至2023年,相关税损(即企业减税金额)合计已达264.5亿元,预估2024年企业因该条例减税金额则为48.88亿元,亦即产创10-1推行至今的减税利益已破270亿元。

按现行产创10-1规定,投资智慧机械、导入第5代行动通讯系统、资通安全产品或服务相关硬体、软体、技术或技术服务,支出金额合计达100万元以上、10亿元以下,经专案核准可适用当年度抵减率5%或分三年抵减率3%。

新修条文则把支出上限拉高至18亿元,抵减率不变,可抵减的投资项目新增人工智慧产品或服务、节能减碳的相关全新硬体、软体、技术或技术服务。初估产创10-1修正后,企业每年抵税额将由现行40多亿元增至近百亿。

经济部说明,提高支出上限的主要考量,是扩大适用的项目范围,像节能减碳相关系统设备的支出多半较高,为减轻产业投资负担,提高汰换设备意愿,提高适用投资抵减的支出金额,强化投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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