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岛电子报》董事长吴子嘉,去年在节目上说「苏贞昌政府、陈时中部长靠疫苗A了1亿美元」,苏认为吴的言论不实,诉请赔偿10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法官继判决吴子嘉要赔偿陈时中300万元后,1日认定吴的言论侵害苏的名誉权,判决吴应赔90万元。可上诉。

针对大眾关心的疫苗问题,吴子嘉去年5月20日在直播节目中提到「苏贞昌政府、陈时中部长A了1亿美金」、「就是白白贪污了近30亿台币」等言论,苏贞昌、陈时中认为名誉权受到侵害,各提民事诉讼求偿1000万元。

北院依证人证述,认定吴的言论与客观事实不符,且吴在发表言论前也未尽合理查证义务,判决应给付陈时中300万元,苏提告求偿部分,北院则在昨日审结宣判。

判决指出,吴的言论足以贬损苏的社会评价,且民眾告发检举的BNT疫苗採购案,检方侦查后也都查无不法签结62案,并有公告相关新闻稿,但吴事后仍发表不实言论,未尽合理查证义务。

法官认为,吴未就卫福部採购疫苗的过程、协议、採购价格、数量,及与东洋公司提供的报价间是否存在价差、是否曾匯出定金、卫福部决策过程为何等,有充分、合理查证,就率尔以单一传言资讯为据,直指苏贞昌A了1亿美金等语,指摘当时身为行政院长的苏贞昌与陈时中等政府机关人员涉嫌贪污、图利等,言论内容与事实不符。

判决指出,吴的言论致苏的品德、操守、廉洁等受到公眾质疑,显然贬低苏的社会评价,侵害苏的名誉权,且吴的行为与苏所受损害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苏请求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自属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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