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诈成果不彰,金管会从非约定转帐一路管向约定转帐,银行只得唯命是从,如今连生效日都愈延愈长。问题在于,到底是约定帐户被诈骗的多,还是实务上需要大额资金约定转帐的人多,这种一味的「减法打诈」,除凸显金管会的无能,更将金融发展推回上世纪。
时间倒回2005年,当年金管会一声令下,非约定转帐直接砍到3万元,想法很简单,降到3万元损失就能因此减少,成效自然显着,并宣导民眾可善用约定转帐功能,至少设定约定转帐有一定的流程,可过滤掉非法用途,没想到都快过了20年,这思维还是没变。
从「减法」下手防诈不是不行,但至少要能够说服人。举例来说,设定约定帐户从立即生效先改成次1营业日生效,如今又要改成次2日甚至次6日生效,究竟有无数据基础能支持延长生效日就能阻诈,还是只是「凭感觉」下意识认为有用,反正也没招,先做再说。
这其实是种直线思考,因为转帐功能会遭诈骗集团利用,乾脆限制民眾转帐,而约定转帐转出的金额比较大笔,先前又不乏银行员跟诈团勾结案例,所以就增加约定转帐的难度。但问题来了,如果诈骗集团以后改用现金交易,那是否也要限制提领现金呢?
换言之,金管会始终没意识到,诈团横行的原因真的不是什么约定转帐太快生效,或是转帐额度太高,而是在现行制度下,对于诈骗的罚则过轻,加上无法以科学打诈,透过大数据揪出那些人头帐户,在「寧可错杀一百」的压力之下,就只好拿民眾金融权益开刀。
于是乎,当有大笔转帐需求时,只能够跑银行以土法炼钢方式匯款,却发现挤满银行的客户,早非处理存匯,反充斥为防诈问题临柜者,几近身家调查的虚耗,不只劳民伤财,更让金融业竞争力退回史前时代。问题是真的打得到诈骗集团吗?金管会比谁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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