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设籍电动车数量高达1万3600辆,市府试办电动车停车收费、充电以度计费,明年元旦上路,交通局原预计增加慢充383枪、快充95枪,今年底快慢充数量可达888枪,但截至昨日,增幅仅24%,议员抨击设置进度落后,要求延后试办;台中市停车管理处30日指出,待请电作业完成后,将尽速开放供民眾使用。
台中市电动车快数成长,目前数量高达1万3600辆,与2020年1534辆相较,成长近8.5倍。由于过往电动车停车只需缴停车费,而不用付充电费,衍生占用车位等乱象,市府採取停车费与充电费分开计价新制,将于明年元旦起试办。
目前台中市公有电动车慢充为406枪、快充4枪,交通局原本规画今年底前再增加慢充383枪、快充95枪,合计可达888枪,不过,新制上路前夕,并未达标。
台中市停管处昨天指出,目前完成建置慢充为103枪、快充14枪,其余均已向台电请电申请作业程序中,如外线设计、外线施工、用电装置检验等,将尽速开放给民眾使用。
市议员陈俞融抨击,交通局原承诺年底前新增慢充383枪、快充95枪,目前却仅完成慢充103枪、快充14枪,其余设施仍在「请电」阶段,进度严重落后。她说,充电设施尚未完善却要开始收费,市民难以接受,要求延后收费政策,待建设达标后再上路。
台电公司表示,未完成送电案件,台电皆有管登,大多仍须待申请业者改善及内线报竣后,经台电确认用电安全无虞,才能完成最后送电作业。
台中市明年1月1日起,电动车进入公有停车场(含路边车格),停车费第1个小时免费,第2个小时起依各停车场费率计费;而电动车使用充电枪充电,则依实际充电度数收费,交通局订出充电收费费率上限级距,每度17元为天花板,停管处已要求各停车场业者在出入口处及充电车格处告示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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