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9日,济州航空一架737-800型客机于务安国际机场降落时疑似遭遇鸟击,导致一具发动机故障,但机组未能有效完成紧急程序,也未充分与务安塔台沟通。最终,飞机在无起落架、无煞车、无襟翼的情况下执行重飞程序,并于重飞过程中,以U-Turn的操作将飞机180°掉头后,对准跑道进行机腹迫降于中段位置。最终飞机衝出跑道,撞上仪器降落系统天线基座后起火爆炸,造成机上181人中179人罹难,仅2人生还。
首先,鸟击是否会导致发动机熄火,取决于鸟类的大小和数量。其次,为何起落架未能放下?发动机熄火会导致其驱动的液压泵失效,无法提供动力供起落架伸放。但通常另一具正常发动机可供液压支持,而737-800型有3组液压系统。最后,务安机场跑道长度为9184呎,而737-800型客机最少需要5900呎的长度才能煞停飞机。因此,发生空难的客机在跑道中段落地,剩余跑道长度根本无法让飞机停止,衝出跑道是必然的结果。
透过以上的3件资讯,让我们从飞行组员的角度,探讨机长作为与决定是否正确。另外,选择最近的光州机场迫降,还不如直接加入航线外三边,进行起落架替用伸放程序,还要更加务实。为何不重新加入航线外三边,而是选择在重飞后以U-Turn方式转回机场进行逆向使用跑道落地呢?就当下的情况,机长或许判断另一具发动机即将失去动力,无法重新加入航线外三边,进行紧急程序处置。这样的决定或许不是正确的,但只要操作得宜,能够安全降落,均为可接受的范畴。重点在于决定以这样的操作进行降落时,需考量以下几点:
一、这不是仪器进场落地,而是目视操作落地。因此这时的着陆参考点,应放在跑道外的清除区延伸线上,而不是仪器进场的跑道三分之一处。如此才能争取到最大的跑道使用长度。二、鉴于着陆参考点的改变,表示当时的高度与空速势必也要调整。三、航空器都是採逆风起降的,考量的是升力与减速因素。这时的进场落地,势必从逆风变成顺风。因此,整架飞机的空速不能用指示空速计算,而是应该加上当时的顺风风速,并且参考地面速度,才是当时飞机真正的速度。而这个数据,也是飞行组员操作落地的主要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这架编号7C 2216的机长与副驾驶,并没有将上述三点的基本考量,列入紧急操作处置内,最终才导致遗憾。想当然尔,即便真的符合上述的三点,落地后也难保证不会衝出跑道撞上水泥墙。但这样最大的责任,就不是航空公司与机组人员,而是归咎于机场了。
飞行安全,其实就是在每一次血淋淋的教训与经验中,逐渐积累而成的观念。而飞行员们,谁都不愿意成为飞安案例上的那一页。济州航空这次的空难事件,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警惕。(作者为军武科技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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