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近新北市土城司法园区预定地的国道3号边坡,近日由交通部高公局木栅工务段施工砍树,被护树团体发现未依《新北市树木保护自治条例》送审,痛批中央竟带头砍树,新北市景观处说,接获通报后9日即到场了解,当下已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提出说明,将依情节轻重开罚,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新北市护树团体「土城护树者联盟」说,在土城弹药库司法园区森林公园预定地中,出现公家部门砍树的行为,伐木的声音持续2天,一看才知道树木被拦腰砍断,不但违反法规,在城市中的热岛效应也需要这些树木来缓减,呼吁行政单位应该带头守护大树、而非带头砍树。
据了解,高公局以阻碍高速公路驾驶视线为由砍伐树木,现场约有50棵左右的树木被砍伐。
景观处昨天回应,依据自治条例施工单位若要砍树,都需要送景观处审核,高公局是中央单位,相信在施工前就已请专家评估,并经内部审核程序送审核定后才办理树木移除,但在地方未送景观处审核就是违反自治条例。
景观处说,9日勘查主要地点是国道3号福尔摩沙高速公路边坡路段的树木为主,地点邻近土城司法园区预定地,因为邻近森林公园预定地,才会被民眾通报。
但景观处指出,高公局木栅工务段确实没有送审移树计画,业务单位已要求即刻停工,将会约谈施工单位请他们提出说明,程序结束后会依情节轻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