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证券前副理陈筱薇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自2016年起向多位财力雄厚的顾客诓称有投资报酬率高达20%以上的私募股可投资,客户陆续匯款少者数百万元,多的甚至达到上亿元,她却将款项拿去买股票或消费,直到客户因拿不回投资款报案才东窗事发,共有56人受骗上当,不法获利高达10亿5458万余元,案经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依《刑法》诈欺取财罪与违反《银行法》将她起诉。

起诉书指出,陈筱薇原在大眾综合证券上班,在大眾与台新证券合併后到台新证券担任副理,她利用职务身分,2016年起向客户诓称台新证券会定期分配非公开交易的上市柜公司法人私募股,或可以低价协助客户认购员工股,以限制性交易股票做为话术,更诓称闭锁期到期后,就可选择赎回、续约或转股,可赚取价差高达20%。

客户陆续将投资款交付,她却将投资款挪作私人日常花用,或拿去买卖股票。被害人指控,陈筱薇出入以宾士车代步,还自称待过香港高盛证券,逢年过节还会送礼取信客户,更让不知情的客户帮忙拉人投资,有客户初期领到价差信以为真,「好康道相报」找亲朋好友一起投资。

投资客户直到2023年底拿不回投资款,向警方报案,陈筱薇的诈骗行为才被揭发。经检警调查,共有56名客户受骗,陈女不法获利10亿5458万余元,其中1人被骗金额高达3亿24万余元。侦查时陈筱薇坦承诈欺,否认涉及《银行法》,但检察官认为陈筱薇行为除涉及诈欺,还有营业性与反覆性,依《刑法》诈欺取财罪与违反《银行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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