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客运内部信指出,因补助款仍未入帐,1月薪水无法如期发放。劳动部表示,劳基法规定工资应在约定发薪日给付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发薪或片面减少薪资,隔天补发仍违法,可处2万至100万元罚锾,最重还可加重罚锾最高额二分之一(150万元),已请公司登记地址的新北市政府了解。业者则称,薪资已于6日下午全数发放。
依违反劳动法令事业单位(雇主)查询系统指出,国光客运去年因违反劳动基准法至少挨罚9次,包括违反一例一休、未给付加班费等,被罚91万元。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黄维琛指出,雇主不得以如补助未到位、经营不善等理由延迟给付薪资或片面扣薪,若雇主未在约定时间按时发放薪资或减少发给,就涉及未全额给付薪资,将依违规纪录、影响人数、违法次数、涉及金额等量处,若有违法可处2万元至100万元罚锾,且最重还可以加重罚锾最高额二分之一(150万元)。
国光客运1月薪资无法5日如期发放,交通部公路局称是业者未完整提申请,但国光客运6日表示,时下国道客运经营难,政府实施春节6折优惠使现金收入少4成,补助又未预拨,导致业者须先垫支庞大成本负担,公路局虽同意预拨却仍未收到,盼政府简化作业流程尽速拨款协助业者,避免资金调度问题。
公路局回应,依规定业者每2个月申请1期票差补贴、每4个月申请1期亏损补贴,若业者提供资料完整,各监理所皆以最快速度审核,约1周即拨款,去年2项补贴,全台29家于年前提出申请的客运业者,皆于上月拨款完毕,协助业者因应年关资金需求,并强调歷年春节优惠补贴申请皆在连假后,由业者依营运资料提送监理所审核后拨款,业者称未如期核拨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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