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随永续报导与永续金融商品逐渐盛行,大眾、公民团体与资本市场参与者也开始关注企业永续性形象是否如实,抑或存在漂绿(Greenwashing)的情形?永续资讯揭露的核心在于资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合乎具公信力的标准或指引;若违反上述原则,则可能构成漂绿行为。发生在资本市场的漂绿,可能造成资源排挤效应、金融机构与投资人对永续转型失去信心,以及阻碍有意推动永续转型的企业取得所需资金等负面效果。

为抑制漂绿,资本市场主管机关的监理格外重要。以欧盟为例,2019年发布的永续金融揭露规范(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s Regulation, SFDR)制定了金融市场参与者及财务顾问须揭露的永续资讯框架,俾利投资人评估永续风险如何被纳入其投资决策流程。于2020年制定全球首例的永续分类标准(EU Taxonomy),则界定支持永续发展的经济活动,以正确导引资金投入。2021年颁布的企业永续报导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则要求企业提供准确且全面的永续性资讯与第三方机构的有限确信。

参考EU Taxonomy,金管会于2022年偕同政府相关部门颁布「永续经济活动认定参考指引」,协助实体产业与金融业以共同语言沟通与辨识永续经济活动;另一方面,为避免混淆投资人的判断,金管会于2024年发布「金融机构防漂绿参考指引」,定义「漂绿」行为,包括内容不实、夸大其辞、选择性揭露正面影响等。另外,金管会于2024年修正「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与「公开发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断项目」,自2025年起,要求上市柜公司、证券期货与保险服务事业将永续资讯管理纳入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列为年度必要稽核项目,加强相关责信(Accountability)机制,以提升企业永续资讯揭露品质。

观察台湾的永续资讯揭露虽在主管机关的政策期许、国际供应链竞争压力与社会期望下蓬勃发展,却也出现缺乏资讯揭露重大性、为了永续评比仅做文字陈述而缺乏实质作为等现象。虽然未来可期望透过内稽内控与外部第三方确信等措施抑制漂绿,但有鑑于永续资讯的解读有其专业度(包括对永续管理实务的理解、解读产业重大性、特定产业的永续转型关键技术等),以及绿色一词仅为形容词而非绩效语言,故在缺乏科学或一致的标准时,永续资讯解读可能存在主观认定的疑义。

因此,建议政府宜一方面持续鼓励各项永续活动与绩效的揭露,另一方面着手减少漂绿的诱因与管道。抑制手段可包括推动深度的永续资讯能力建构,例如理解永续经济活动定义之特定产业减碳技术路径;鼓励企业削减绿色形容词的象徵性宣示,揭露实质绩效数据以利进行跨企业间的比较。当企业专注于真正对永续转型有实质贡献之作为,方得使得金融机构提供相关金融商品或是资金时有所依循,以期实现永续转型资金需求与供给的正向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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