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险业者说明,以此事件为例,上述两保单通常是营业店家皆会投保的项目。其中就公共意外责任险部分,台中新光三越有符合台中市政府的最低投保金额规定。据台中市政府公共营业场所强制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自治条例第五条规定,每一人身体伤亡最低保额300万元、每一事故财物损失300万元、每一事故身体伤亡3,000万元、保险期间总保险金额最低4,800万元。

至于有外籍旅客因经过台中新光三越门口也遭事故波及伤亡,是否符合理赔资格,古坤荣认为,这涉及责任归属与厘清,有待各产险公司了解与调查;另气爆有在商业火险的附加条款保障范围内。

在劳工相关权益上,劳动部表示,若为新光三越自行雇用员工,因劳动部已派劳动检查员进行了解,若确定要求停工,依职业安全卫生法第36条规定,劳工因而停工期间,工资照给,不得要求劳工请假;若新光三越要求劳工进行善后,亦应依约给付工资,如有加班情事,并应依法给付加班费,并须注意给予劳工适当的休息。

若为工作地点在新光三越,但雇主非新光三越员工,如专柜人员、美食街、清洁、保全等员工,因受停业影响而无法在原地点继续工作,雇主应将员工安置至其他适当工作,亦即调动后的工作要是该劳工所能胜任、不能对劳动条件有不利变更、雇主不能擅自扣薪、地点过远应提供必要协助;亦不得要求劳工自己请假。

如为因工作受伤等职灾劳工,劳动部已在全国布建17家职业伤病诊治专责医院及38家职灾职能復健专责医院,也在全国22个县市聘雇70名职灾专业服务人员,全力协助职灾劳工受伤后,就近接受职业伤病诊治及职能復健服务,经专业及个案化的服务重返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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