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张60元家教平台发票,竟意外中了千万统一发票特别奖!」1名在学学生因未登记为营业人而被国税局质疑身分,原本领奖受阻,幸在民进党立委李坤城的协助下,终于翻转结局。
这名自称「篮球家教」的学生,仅是在课余时间偶尔于家教平台或脸书社团接案,却在去年10月底收到一张「媒合手续费60元」的发票,意外兑中统一发票特别奖1000万元。当事人满心欢喜前往兑奖,却被银行告知,国税局认定发票有疑虑,领奖手续必须暂停。面对3月5日的兑奖期限逼近,当事人因不熟悉相关法规,焦急求助于立委李坤城。
李坤城2月18日接获此案后,主动向国税局与当事人多方了解。据悉,国税局原先怀疑,该学生的家教行为恐属「应登记而未登记的营业人」,若属此情形,便会依照《统一发票给奖办法》第11条第1项第9款规定,剥夺领奖资格。经查发现,当事人只是偶尔凭自身篮球专业接案,并无长期或大规模营业行为,应可排除属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定义之营业人。
李坤城解释,依据该法第3条第2项但书规定,「执行业务者提供其专业性劳务及个人受雇提供劳务,不包括在内」,意即此个案无需申请营业登记。经过进一步厘清事证与身分确认后,国税局也表示,并无具体事证证明当事人确属营业人,最终同意放行,让这名学生得以顺利领到期盼已久的千万大奖。
对于这起「家教兼职中千万」的离奇插曲,台北国税局周姓股长坦言,统一发票给奖期间的审核,确实会针对是否符合「营业人」身分查核,一旦无法立即判定,需要时间审查,以防误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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