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赚钱与基层员工分享强制入章程
公司赚钱与基层员工分享强制入章程

强制加薪酬条款上路,公司赚钱时必须有机制与基层员工分享。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25日提醒,证交法去年已增订第14条第6项上市(柜)公司应于章程订明以年度盈余提拨一定比率为基层员工调整薪资或分派酬劳,意即1,874家上市柜公司要明订出公司赚钱时为「基层员工」提高薪酬的章程,且2025年股东会就要完成章程修订,明年的盈余分派就可照章程来发放。

所谓的「基层员工」,高晶萍说明,就是指「非属经理人」且「薪资水准低于一定金额者」,目前依经济部公告,中小企业全时员工非属经理人且薪酬低于6万3,000元的称为基层员工,因此将拟定最低门槛是6万3,000元,但上市柜公司与中小企业间的规模、行业有所差异,因此「基层员工」的范围可由各公司衡酌自身营运状况及产业特性去订,只是不能低于6万3,000元。

且基层员工范围的订定方式,必须由公司经内部程序进行审议,提交董事会就基层员工范围、影响员工人数等事项充分讨论进行决议暨定期评估是否需进行调整,并纳入内部控制制度中。

公司盈余要怎么与员工共享,有三种方式。高晶萍指出,公司可以依经营需求选择以员工「酬劳」或「调整薪资」或「二种方式併行」等方式办理,如公司选择对基层员工採用分派「员工酬劳」方式,仍应于章程内明定分派予「基层员工」之一定比率,该比率得于现行依公司法第235条之1第1项所定员工酬劳范围内定之,并可选择以「固定数、一定区间或下限三种」方式之一订定。

高晶萍表示,公司于本年度完成章程修正后,往后年度(含2025年度)如有年度盈余,即应依修正后章程所规定的提拨比例办理基层员工酬劳分派或调整薪资。

金管会强调,希望透过立法宣示,带动国内企业为基层员工增加整体薪资,以良性正向循环,促成公司深化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与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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