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商广告行为乱象金管会也要开始管了,证期局主秘尚光琪6日预告修正券商广告管理办法,针对「资金融通广告规范、与网红合作、举办座谈会、资讯软体控管」等四大项有新规范,其中与网红合作更划出四红线,若已有合作但不符规定者要在今年6月中前补正。就自律规范来看,若有违规者,可请会员改善,对负责人、受雇人处以适当处置,违约金可罚3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尚光琪指出,证券商与网红合作规范是参考投信投顾公会网红合作规范再视证券业业务来调整,目前券商有65家,其中有三家券商已向公会申报有与网红合作推广业务,例如请网红介绍券商APP使用方式,或是有些定期定额上线的新功能会请网红合作推广等等。
证券商与网红合作规范,金管会已划四红线,一是证券商与网红合作应于内部控制制度明订事前、事中及事后管理机制;二是证券商应与网红签订契约,明订双方权利义务;三是证券商应定期检视合作的网红从事广告行为符合相关规定,证券商公会并定期抽查业者遵循情形;四是证券商若发现有未合作之网红针对所发行或代理之金融商品、服务内容散布偏颇、不实言论者,应于公司官网及讯息来源说明澄清。
另,为使证券商有充分时间因应新措施,已合作的网红管理如有不符规定者,应于三个月内补正,办法在今年3月中已公告,因此最慢6月中前要补正完毕。
这次修正的「会员从事广告、业务招揽及营业促销活动管理办法」是为了降低证券商从事广告、业务招揽及营业促销活动争议事件,并促进证券商自律与健全产业发展,由证券商公会经搜集业者意见后拟出新规。除了与网红合作规范外,还有资金融通广告规范、举办座谈会规范、资讯软体控管规范。
资金融通广告规范即证券商办理资金融通业务所制作的广告文宣,应避免鼓励或引导投资大眾过度扩张信用;举办座谈会之管理即证券商举办现场讲习会、座谈会、说明会、现场展示会或其他公开活动,所散发、张贴之宣传品中,有关受邀发言对象皆须注明其服务单位或经歷,并督促受邀发言对象就其所发表之言论及看法内容,不得违反证券相关法令及证券商公会规范。
资讯软体之控管是证券商及其受雇人均不得提供或媒介具有证券交易分析、推介建议或全权委托等功能之非属公司软体;如有提供前揭以外软体之必要性,公司应自行于内部控制制度订定相关管控措施,以确保所提供软体合法性,避免产生纠纷。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