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去年6月5日预告修正「鲜乳保久乳调味乳乳饮品及乳粉品名及标示规定」草案,保存期限超过30天乳品可标示为「延长保存期限鲜乳」、「长效鲜乳」或「ESL(延长效期)鲜乳」,该草案预定今年7月生效,但遭产业界极大反弹。行政院上个月定调,保存期限在14天以下才能标示鲜乳,但外传食药署接获美日关切,政策恐转弯。政院今召开协调会,邀集相关部会与产业共同讨论。
行政院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许辅13日表示,今早先由农业部召集酪农开会,下午则是卫福部召集食品产业业者讨论,主要是帮助酪农提升国产鲜乳标章的位阶,国产鲜乳标章才能称为鲜乳,同时修正CNS国家标准,与国际接轨。
针对政策恐生变,许辅强调,并非受到美日关切,各国都是透过WTO程序,并提供相关意见参考,「不能说施压,一切都是依照WTO机制进行」。
食药署表示,去年透过WTO技术性贸易障碍协定(TBT)通报会员国周知草案,日本于8月要求我提出「在相同热处理条件下,以保存期限作为品名标示区隔之科学佐证」。
美国分别于7月及8月透过美国商会及美国在台协会,指所订效期超过30日或14天以上之产品标示为「长效鲜乳」或「长效乳」几乎影响所有进口鲜乳,已违反对WTO不歧视、国民待遇及最惠国待遇等原则,强烈建议台湾维持长久以来适用的CNS定义,并确保任何法规的修订应基于客观与科学观点。
中华民国乳业协会秘书长方清泉强调,法规对「鲜奶」的定义过于模糊,高温杀菌、冷藏储存的标准缺乏明确规范,影响本土鲜奶的市场竞争力。他进一步指出,台湾鲜乳从牧场到餐桌仅需24小时,但国外乳品需经长时间运输,抵达货架时却依然能标示为「新鲜牛奶」,这对台湾酪农而言极不公平。
农业部表示,将以保护本土酪农为优先考量,并与酪农站在相同立场,坚持「一定期限内之乳品才能标示为鲜乳」,不过,法规由食药署主管,后续政策调整仍需尊重食药署的评估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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