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今年5月开徵的房屋税,是囤房税2.0去年7月上路以来首度申报,由于税率计算基准、税率和对住家用自住房屋符合要件,都和过往不同,且申报人依规定须在3月24日前办妥相关申请,否则今年无法适用,为此本报特别制作房屋税报税专题,让民眾合理纳税、开心省钱。
「3月不设籍,5月哭无钱」。《房屋税条例》修正(囤房税2.0)去(2024)年7月上路后,今(2025)年5月首度申报,针对住家用自住房屋最重要的改变是–须在今年3月24日前设立户籍;名下如有逾三户免税房屋,也须在3月24日前选定免税的三户。
台北市税捐处提醒三大族群注意,一是先前已申请自住房屋,但尚未设立户籍登记者;二是去年7月1日后才取得房屋者;三是自然人持有住家用房屋且符合免徵标准全国累计超过三户者,都要把握3月24日这个「D-day」。
囤房税2.0採「全国归户、全数累进」,即对房屋所有人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进行全国归户,除特定房屋适用较低税率之外,针对持有多户且未作有效使用者,法定税率将从自原本的1.5%至3.6%调高为2%到4.8%。
其中,民眾及配偶名下仅一户自住房屋(即全国单一自住),如果符合排富条款(即房屋现值低于豪宅标准),房屋税率可自1.2%降至1%;至于住家用自住房屋以三户为限,第四户起就必须依各地的囤房税课徵较高税率。
财政部提醒民眾,不论是全国单一自住或是住家用自住房屋,除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国合计三户以内,且要符合房屋没有出租或供营业,是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实际居住使用,且应于该屋办竣户籍登记。
其中户籍登记因为是新增要件,国税局表示,民眾名下房屋如符合自住住家用要件,纳税义务人应于房屋税开徵40日(3月22日,今年遇假日延至24日)前办妥,并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机关申报按自住住家用税率课徵房屋税。
没有设籍对税金的影响会有多大?举例来说,如果民眾名下共有三户房子在新北市,如果按住家用自住房屋计税,这三户的税率都是1.2%,若未设籍、不符住家用自住标准,以新北市为例,三~四户的税率是3.8%,等于逾3倍之多。
北市税处则设算,若房屋于3月24日前未办竣户籍登记,改按其他住家用税率课徵房屋税(台北市税率为3.2%至4.8%),税额至少会增加1.67倍以上,且逾期登记者,5月时收到税单就一切都来不及,明年才能回復自住税率。
财政部表示,办理户籍登记的对象,限定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例如夫妻如名下有三房,可以夫、妻各设籍在一房,公婆、岳父母和子女也都符合设籍资格,「阿公、阿嬷要设籍也可以」。
手中有多间「老小宅」的民眾也要格外注意。过去房屋只要现值低于10万元即为免税房屋,但囤房税2.0新设了自然人名下免税屋全国限三户的限制,超过限额的屋主要选择哪三间适用免税,也必须在3月24日前择定。
财政部表示,民眾如果没有自行择定,原则上今年因为是囤房税上路首年,财政部会优先以房屋税额最高的三户为免税屋;但这个顺序择定后,如果之后民眾又买了税额更高的免税屋,就必须自行变更免税屋的适用范围。还有一种情况,是民眾名下如果有二户免税屋和二户应税的住家用自住房屋,但仅有办法在二处设籍,这时即应选择设籍在二户应税房屋,以符合住宅用自住房屋的规定,这样就算其实名下共有四房,仍不会被课徵到囤房税。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