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产发言人黄志杰表示,此次减资案採「每仟股减少300股」方式办理,亦即每持有1,000股者将换发700股新股,减资后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东可于停止过户日前五日至前一日内向该公司股务代理机构申请併股;若併股后仍不足一股或未及时办理者,将依股票面额折算现金发还(元以下舍去),由该公司董事长授权洽特定人承购畸零股。

他进一步指出,由于台产股票为无实体发行,畸零股款将作为无实体登录费或用以抵缴集保划拨费用。本次减资后换发之新股将延续原股份之所有权利与义务,并由114年股东常会审议通过后,提报主管机关核准生效,再由该公司董事长择期订定减资基准日与换股日等相关作业。

黄志杰强调,此次减资虽将股本削减30%,但由于该公司拥有丰厚的资本公积与保留盈余,占整体股东权益比重较高,因此减资对股东权益总额的实际影响仅约8.9%,对台产公司自有资本结构影响甚微。此外,台产目前现金与约当现金水位充裕,可充分支应此次现金退还,对公司财务、业务运作及资本结构稳定性无虞。另因该公司亦无短期内重大资本支出计划,藉此减资安排,将閒置资金有效回馈予股东,提升整体股东权益报酬率。

台产董事会18日也通过113年盈余分配案,每股拟配发2元现金股利,远高于去年的1.3元、前年的1元,创歷史新高水准。黄志杰表示,由于减资案在股东会通过后还要送证交所与主管机关核准,此次减资和盈余分配案恐无法一併除权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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