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方法院持续审理台盐绿能弊案,继在押的前台盐董事长陈启昱16日提讯开庭,推翻先前在法院羁押庭认罪供词、改口否认后,另1位在押的前鸿晖国际负责人苏俊仁22日被提讯开庭时,也仅对检方起诉违反《公司法》部分犯行认罪,其余被控违反《证交法》加重不合营业常规交易罪及加重特别背信罪均不认罪,更否认允诺给陈启昱4成乾股。

台南地检署侦办台绿弊案,认定陈启昱、前台绿总经理苏坤煌及副总经理郭政玮、苏俊仁、晁旸开发及伟珵开发负责人戴妤倩等5人,涉嫌以非常规交易模式利益输送及分润获取不法利益,造成台盐及台绿损失3亿9636万3486元,今年2月27日依违反《证券交易法》、《公司法》等罪提起公诉。

全案移审后,在押的陈启昱于台南地院开送审庭时曾坦承犯行,但上周开庭时却翻供否认。他强调,移审时为求交保才认罪,但在收到起诉书后,发现检方起诉内容与事实不符,相关证据也浮现,为替自己争取权益才否认有主观犯意,希望能够受到公平审判。至于检方起诉指陈启昱曾向苏俊仁要求分润40%一事,陈启昱则说,他只是口头要求苏,但未获同意。

昨天苏俊仁庭审时也强调,他没有答应陈启昱40%的分润,但曾借钱给对方。不过,他对检方指控持内容不实的存款证明、设立登记资本额查核报告书及设立登记申请书等资料,向高雄市府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涉犯《公司法》未缴纳股款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则部分承认。

至于涉及加重特别背信罪,苏俊仁认为,相关案场都是鸿晖亲自或委托下包商进行土地开发,电业商与鸿晖签约后,鸿晖再向电业商收取土开费,并未造成台盐或台绿的损失,所以不涉及违背任务的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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