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推动设国家主权基金,立法院财委回8日邀请主计总处、财政部、中央银行、国发会等部会首长就「设立国家主权基金」做专题报告;财政部次长阮清华认为,若发债筹资主权基金是可行的办法,但要制定专法确保独立性,并以取得社会共识为前提来执行。
央行总裁杨金龙认为,台湾主权基金架构可参考亚洲邻近新加坡、韩国的经验,建议首批资金来源由财政部发债、财政部拨款,或是财政部出资设立;他多次强调,不宜由外匯存底直接无偿拨用。
若要参考新加坡,其主权基金是由外匯存底筹资;杨金龙指出,若动用外匯存底,需要向央行买匯等「有偿」作法,而央行得到的这笔盈余后可以缴库;他进一步指出,若有偿拨用外匯存底至主权基金,必须和央行现有的资产负债表分开,不能混杂在一起。
阮清华说明,若主权基金筹资来源为发债,可根据现行《公债法》对公债发行有明确分类,但涉及层面广泛,仍需专案立法,政府有跨部会会议,感受到各部会偏向要成立,现在得充分进行讨论、取得共识。
国发会副主委高仙桂除同意设专法外,还点出基金来源可用发债方式、国库拨补或四大基金购买债券的方式来筹资;但若要国发基金转型为主权基金,高仙桂指出,国发基金是加速产业创新加值,这点与主权基金策略性投资目的不同,比较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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