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处理和资源回收业因具3K「危险、辛苦、骯脏」特性,出现严重缺工现象。劳动部5月公告开放申请引进移工,环境部初步调查,国内有600多家业者开出约1000位移工需求,业者表示,国内已经没人想做,虽然聘用移工薪资也要3万元以上,但仍希望提高核配比例。

劳动部7日公告修正《外国人从事就业服务法》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开放应回收废弃物回收业、无工登应回收废弃物处理业、无工登公民营废物处理机构可申请移工,核配比例比照制造业为20%,若本劳只有1人,仍可申请1名移工,薪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2万8590元,不适用时薪制。

环境部昨天公告相关作业要点,资源循环署副署长林健三补充,依规定,雇主应先向环境部申请资格认定,确认符合申请资格后,再向劳动部申请移工招募许可,移工到职后只能在厂内进行分类工作,不得担任清运车辆驾驶。

中华民国资源回收推广协会理事长苏裕渊坦言,回收业工作环境脏乱、高温、有异味,也被认为没前途,现在愿意从事这行的本国劳工相当少,若有较年轻劳工从事,大多是性格较易与人起衝突,找不到工作才来,或有前科,但这类人流动率高,现在在业内的多为50岁以上、退休后想着加减赚钱补贴家用的员工,希望引进移工后能缓解缺工情形。

中华民国资源回收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秘书长郭崑澧说,综合计算聘请移工成本,至少要3万元以上,跟聘请本劳所需花费差不多,但现在国内没人想做,缺工缺得很厉害,希望未来有机会能再提高核配比例。

他提到,依照目前规定,可申请移工的回收业不得申设在住宅区,但台南市及高雄市地方自治法规允许业者在住宅区申设资源回收站,等于这些业者是合法设立,却无法申请移工,未来会再向环境部争取开放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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