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涉台系统、智库为掌握台湾政情,邀台湾学者、记者写内参;为推动融合发展,加大力道组织台湾基层邻里与社团参访,甚至落地招待等等,这都不是新闻,台湾舆论常耸动地把鼹鼠丘夸张成高山,但总忘了提核心问题:受邀者犯法了吗?
之前有个具体例子:2014年中央社记者郭玫兰发送公开新闻资料给陆方,被诬指为共谍,后来不起诉,但含冤而死。她的案情若放在今日「国安五法」的规范下,有罪吗?这是行政机关该回答的问题。媒体抓不住重点没有问,让政府得以逃避。若没罪,行政机关可以提醒,但不该恐吓,更不能处罚。
统战没什么了不起,台湾人民没那么脆弱,吃人家两口饭就影响投票意愿;跑两趟大陆,台湾口音就变卷舌。若说文化入侵,台湾怕啥?80年代美式炸鸡进入台湾,街头巷尾皆有,但三杯鸡、麻油鸡、瓮仔鸡、烧酒鸡、蒜头鸡的传统底蕴仍在;台湾珍珠奶茶、鼎泰丰还反攻东洋、西洋各国。中共搭建的统战平台为何不能是台湾文化的反攻渠道?
以前陆生来台,中共各机关藉着诸多措施耳提面命,怕陆生深受台湾的影响,现在台湾面对大陆却害怕统战,完全没自信。
行政单位将「统战」神秘化、恐怖化,把对岸描绘成恶魔巨兽,以遮掩自己执政无能及社会内部的诸多问题,号召台湾人团结于执政党的领导之下。所以台湾又回到了「匪谍就在你身边」的年代,但到底何为匪谍?何为统战?
艺人欧阳娜娜转贴大陆「联合利剑」军演图卡,到底犯了何罪?若说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1条,「与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为涉及政治性内容之合作行为」,那必须指出具体的大陆单位为何,举证合作行为的发生过程。提控者、裁罚者不能用推论而定罪;推论只能用来帮台湾艺人们开脱,说他们是被迫的。
当地方法院有多例判决认为脸书按讚只代表「看到了」,不代表「宣传」或「赞成」时,转发图卡只代表转发军演的事实,不代表对军演有任何政治解读。再说,就算艺人们支持武统又如何?既没强暴胁迫也没着手暴力施行,他们是台湾人,比起陆配更受言论自由保护。艺人在人家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政府应该可以拿来自豪说:「在自由土地上人人都可以主张推翻国家与政体」,政府机关不此作为,反而藉此演出违反法治的戏码。
教育部长郑英耀甚至说「禁止两岸学术交流」,然后又改口,反覆的言论中见不到一点法治概念,教育部凭什么禁止人民的交流活动?根据《两岸关系条例》,禁止或限制台湾人民赴大陆的权力在立法院,不是教育部说禁就可禁的。要禁也要有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台湾地区重大利益等前提,而且禁止是例外行为,只能禁特定一段时间。教育部长的随口说说,政治上太轻佻,法律上没常识,但却被当作法令实施。
追随国安系统高举「统战阴影」的文化部、教育部,其主管业务正是台湾社会的强项,是台湾大胆西进的本钱,当下恐惧大陆的气氛被刻意营造,两部臣服于党意,只会扼杀台湾既有的多元、自由意识与反叛思潮。陆委会则更必须回答:统战到底是否为法律概念?若说其为不确定的法律概念,那核心概念为何?这问题不回答,「接受统战」、「配合统战」的帽子不要随便扣在人民身上。
政府不画清楚红线,面对人民时法律界线模糊,只是以恐吓与骚扰为统治手段,这与戒严或独裁何异?(作者为淡江大学政经系全英文学程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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