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某科技公司滞欠2021到2024年的营利事业所得税、营业税、健保费、劳保费及劳工退休金等共518万1424元,南区国税局将他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詹姓负责人推称钱都用于公司还债,被认定隐匿财产拒还,28日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管收获法官裁准。
该科技公司从2021年起开始积欠税款、健保费、劳保费等,加上滞纳金、罚款共达518万余元,该公司年营收上千万元,却拒缴税费。34岁詹姓负责人被国税局通知到案,都推称「忘记缴」、「钱用于公司支付货款、员工薪水、贷款等」,也不愿提出财产供抵押清偿积欠税款。
南区国税局安南稽徵所见催缴无效,将詹男及其公司移送行政执行署台南分署强制执行。移送后执行官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22至2024年营业收入总额达2千余万元,3年间提领1千万余元,尚有1千万元资金流向不明,却积欠518万元税费未清偿。
台南分署对詹男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他于28日到案说明,执行官讯问詹男「银行存款流向为何?」、「明明有钱为何欠税费不缴?」詹男辩称,「钱都用于公司、清偿贷款和个人借贷」、「不清楚欠税的事,忘记缴健保费、劳保费」等语,无法提出证明钱的流向,也提不出清偿计划及提供财产抵押。
经行政执行官讯问后,认定詹男符合「显有履行义务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应供强制执行之财产有隐匿或处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将他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向法官声请管收,经法官开庭审理后,28日下午6点5分裁定准予管收,随即解送管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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