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老翁余文正5月19日在新北市三峡区北大国小旁开车衝撞人群,自身因多重器官衰竭于5月31日死亡,整起事件共酿成4死12伤。民眾担心受害者与其家属求偿无门,新北市长侯友宜2日强调,市府会全力帮助家属,还一个公道;副市长刘和然则证实,新北地方法院已裁准假扣押余翁财产,但因保密性无法说明金额。
新北市议员彭一书昨在议会质询市府是否已查到余翁有多少财产?市府是否有统一窗口与被害人及其家属保持密切联繫,受害家属未来若要求偿、启动法律程序时,没钱打官司要怎么办?希望法制局主动联繫,给被害人及家属方向,让被害人可以好好养伤,也让罹难者家属得以好好处理后事。
刘和然昨证实,新北地方法院已经裁准市府声请假扣押余翁财产。
刘和然说,窗口分成2部分,被害学童部分目前由教育局统一窗口、非学生被害人交由社会局负责,统整性跟法律部分则由法制局主责组成专案小组,警察局负责案件侦查。
彭一书昨质询表示,有被害者家属忧心余翁过世后,无从追究刑事责任,但伤亡者家属仍须面对漫长的民事求偿过程,且传出已有老翁家属放弃继承,若老翁名下确实没有任何资产,令人担忧后续该如何求偿。
曾任新北地检署检察官的律师林俊峰说,假扣押只是扣押财产,后续家属还要提告才能拿到应有赔偿,请求的赔偿可以是丧葬费、精神慰抚金及医疗费等,若被害人年纪属可以抚养别人者,也可以请求抚养费。
林俊峰说,因余翁已过世,民眾可追偿的金额范围会变成余翁遗产,即使余翁遗产不够赔偿,因其家属本身没有过失,除非愿意主动拿出财产赔偿,否则其家属财产无法成为追偿范围;若余翁家属不愿拿出财产,就没办法追偿。
不过林俊峰指出,因余翁肇事时所驾驶车辆为其妻名下所有,若余妻明知他不适合开车却仍将车辆借用,就负有过失,被害人可向余妻以共同侵权行为求偿,「但要证明这点不容易,除非余翁有不适合驾驶的疾病纪录且余妻知情,单用余翁5年内曾犯交通违规作为举证,关联性有点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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