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2日举行媒体议价制度立法公听会,NCC表示,支持新闻有价,NCC将配合行政院跨部会小组分工研议,并于相关方案中纳入数位平台与新闻媒体双方透明、公平的合作机制,共同建构健全之新闻媒体生态。
据台北市媒体服务代理商协会统计,2012~2023年,台湾数位广告从116亿元暴增到610亿元,传统媒体广告则从425亿元下滑至210亿元,数位广告总额近传统媒体广告的三倍。全球已有多国立法,包括澳洲于2021年实施「新闻媒体议价法」,强制平台支付新闻内容费用,加拿大、欧盟、印尼、南非、美国加州等地也陆续推动类似法案。
台湾新闻传播学界、业界、媒体公协会与学生展开大串连,要求政府跟进各国并连署提出「议价+基金」建议,包括立法强制议价,建立强制、公平、透明的议价制度,且所有媒体都能与平台协商内容使用费,若协商无共识,则由独立仲裁机构介入裁决,保障新闻产制者获合理分润。
另亦建议设立新闻基金,以跨国平台广告税、企业税捐、政府与民间资源筹措财源,由独立委员会专责管理。基金用途包括支持深度调查报导、改善记者工作权益、协助小型及独立媒体成长、促进地方与少数族群发声,并帮助媒体进行数位转型、技术升级与内容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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