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员会12日举行《媒体议价法》公听会,台北市报业公会三报代表齐聚发声,中国时报社长兼总编辑黄树德代表发言,重申5点共同声明,强调落实新闻有价与公平竞争原则,应以强制议价仲裁制度为主要立法精神;若採基金拨补方式,大型数位平台及政府对基金的捐赠则应有强制性。
黄树德指出,去年10月,台北市报业公会提出5点共同声明:第一点,共同声明人支持立法保护新闻媒体产业,为落实新闻有价与公平竞争原则,应以强制议价仲裁制度为主要立法精神;第二点,议价仲裁依法应尽快于一定期限内完成。
第三点则是若主张採基金拨补方式时,大型数位平台及政府对基金的捐赠应有强制性,且金额必须有明确标准。基金应以媒体受雇人数为准,依比例拨补。
第四点为基金之拨补应由参与「我国新闻产业与大型数位平台对话会议」之四大媒体公协会负责制订发放规则;最后第五点强调,立法的目标应在于改善整体新闻产业环境,以促进共荣共好,吁请国人共同正视。
联合报系法务经理廖健翔昨也建议,修法时仲裁程序应有一位新闻媒体或数位经济领域专业人士参与;境外数位平台代理人须申报详细资讯,让其无法规避责任;明定数位平台业者「转载」方式,贯彻新闻有价,而数位平台应该向主管机关与新闻业者提出相关议价协商与仲裁计算基础资料,且应提高不配合《媒体议价法》的行政罚锾。
自由时报法务专员黄秋璇也说,自由时报想法如黄树德所述,修法建议也如廖健翔报告。
台湾师范大学大眾传播研究所教授王维菁则希望各政党不要拖延、不要阻碍立法,也盼从平台获得的授权金或分润,要立法明定一定比例用于改善新闻工作者薪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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