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褒忠乡长陈建名要求申诉人至公墓拍墓碑照片、拒绝商调、一事二罚等,遭人申诉职场霸凌,经县府专案调查,认定霸凌成立,全案6月25日移交监察院审查。陈建名1日回应,县府在人事管理与霸凌之间作了最糟糕的判断跟选择,相信监察院会作最公正的处理。

云林县府表示,申诉人向被申诉人陈建名提起7项职场霸凌申诉事件,经召开「职场霸凌申诉处理评议委员会(申评会)」并专案调查后,除1件无法认定属实,其余6件均获申评会认定属实,已对申诉人构成「藉由权力滥用与不公平之处罚,为冒犯、威胁、冷落、孤立或侮辱之行为」。

县府指出,申评会认定霸凌属实事件,包括要求申诉人至生命纪念园区打扫、至8个公墓拍墓碑照片、拒绝商调、意图一事二罚、要求降调为1职等书记、限制在乡公所3楼礼堂不准吹冷气及与他人交谈。上述6项事件非单一事件,具有持续性,且被申诉人有霸凌申诉人的直接或间接行为故意。

县府说,本案事涉乡镇市长职场霸凌案件,县府依《地制法》第84条、《公务员惩戒法》第2条第1项及第24条第1项等相关规定,移送监察院审查。

对此陈建名回应,尊重相关主管机关的人事措施,但是申诉人在刑事案件承认登载不实,遭法院判决有罪。云林县府的作为太粗糙,竟不採纳相关佐证。他担任公职都是依法行政公正处理,批评县府在人事管理和霸凌之间作了最糟糕的判断跟选择,他相信监察院会作最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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