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表示,符合劳保家属死亡给付请领资格之民眾于户政事务所办理死亡登记时,仅需备妥申请人本人之国内金融机构存簿帐户资料,经户政事务所人员列印申请书,交由申请人确认签章后,即完成劳保家属死亡给付之申请,亦可填具委托书后交由受委托人代为提出申请,免于不同机关奔波,另外,持有自然人凭证之民眾,更可选择透过内政部户政司全球资讯网线上申办死亡登记,併同线上申请劳保家属死亡给付,24小时均可办理,不受行政机关上下班时间限制。
劳动部补充,为加速给付审查效率,113年7月起劳保局更推动全程自动化审查作业,透过户政机关通报或线上申办的劳保家属死亡给付案件径由系统勾稽比对,确认符合给付资格者,受理隔天即可完成核定,核定后约5个工作日由银行拨款入帐,大幅缩短民眾等待审核作业的时间,更快速领到给付。
针对常见问题如养子是否可领生身父母丧葬津贴,劳动部回应,被保险人被人收养后,和生身父母的血亲关系虽然不因此而消灭,但是关于权利义务,则因为收养关系而停止,所以不能请领生身父母的死亡丧葬津贴。
劳动部提醒,透过户政事务所申请劳保家属死亡给付后,无须再寄纸本申请书件到劳保局,以避免重复送件而增加审查时间,劳工朋友如需进一步瞭解劳保家属死亡给付相关请领资讯,可至劳保局全球资讯网业务专区劳工保险「死亡给付」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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