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台的「台版N号房」案件,自称「台萝教主」的陈姓男子与刘姓男子等6人透过Telegram社群平台诱骗未成年少女自拍异物插入下体、吃屎、喝尿等裸露影像,再将影像贩售,检方求刑30年,一审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名,判处陈男12年、刘男10年,余等判1年5月至6年不等徒刑。二审23日审结改判陈11年8月、刘男9年10月,其余上诉驳回。

台中地检署在2023年侦破以陈男为首的「台版N号房」集团,起诉书指出,集团在网路上自称「姐姐」,以「接一次摄影案赚X万元」、苹果手机等吸引少女上门,再以办理进模特儿公司的就职手续为由,要求少女穿学生制服、手持证件拍照,藉此掌握少女的年龄与学校等个资,再要求少女做出各种不雅、噁心的性动作。

少女拍完影像索取酬劳时,集团马上变脸,告知「一切都是骗妳的」,还威胁「我们知道妳的学校与地址」,威胁继续拍摄,否则就散布公开,受害少女处于惊恐无助梦魇中,已有数人自残,被害人中最年幼者仅9岁。

陈男与潘姓共犯在通讯软体Telegram成立「SCP」社群,将少女的不雅影片匯集成个别檔案夹,累积到一定数量后,再以少女的外貌,或拍摄的姿势等特徵,命名「传教圣女系列」、「龙猪系列」、「所萝门王宝藏系列」等专辑,再由刘男等4人负责贩卖裸照和影片,短短3个月即海捞逾800万元。

台中地院一审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处主谋陈男12年徒刑,潘男判刑6年、刘男判刑10年,张男判刑3年,苏男判刑1年5月、缓刑4年,条件是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务与接受法治教育3场。该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23日审结,考量陈与2名被害者和解,而刘也与1名被害者和解,改判陈11年8月,刘改判9年10月,余4人上诉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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