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玉里镇前镇长蔡秋龙向多家工程得标厂商「借款」2000多万元,并挪用里长事务补助费成为自己的公关费,2022年遭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求重刑。花莲地方法院20日宣判,蔡挪用里长事务补助费,依侵占公有财物罪判处11年,跟包商借贷疑似贿款证据不足获判无罪,全案可上诉。
蔡秋龙因大禹垒球场案、璞石艺术馆设施改善计画、旧游泳池改善计画标案、路面铺设工程标案、挡土墙工程标案、玉水圳公园工程标案及其他小型工程採购案,向得标厂商以低利或无息借款逾2000万元贿赂遭起诉,法官认检察官举证不足谕知无罪。
不过,蔡秋龙任内公所建设课吴姓、古姓承办人员、林姓监造人员对大禹垒球场案验收不实,吴姓承办被法院依犯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判处1年6月;林姓监造犯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等罪,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古姓承办犯贪污治罪条例期约不正利益罪,处有期徒刑1年8月,缓刑5年;被视为蔡秋龙亲信的李姓清洁队员,对公所公务员亮刀恐吓,依强制罪判处6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陈姓负责人犯期约不正利益罪判处6个月。
蔡秋龙利用镇长职务索贿部分,玉里镇东丰里长2020年因病去世,蔡指派林姓司机代理里长,并从2021年2月起要求林领出里长事务补助费,供蔡开销、当成公关费,侵占7万142元公款,蔡妻徐惠玲基于帮助犯意,协助帐户核对及记帐。
法官认为蔡秋龙有损官箴,破坏人民对公务机关执行职务公正性的信赖,且持续相当时日,蔡被依侵占公有财物罪判11年;徐惠玲依帮助犯判5年6月;林姓司机犯侵占公有财物罪,判2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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