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议会20日审查《基隆市公债发行自治条例》草案,有议员要求市府应先提出明确施政愿景与政策蓝图,否则发行公债容易沦为财政缺口的权宜之计。市府秘书长方定安强调,市府是为后续可能建设先设立自治条例,有法源后才会对个别需求提出计画,并徵求议会同意。

基市财政处长谢妙莲表示,财政部去年要求各县市必须订定公债发行自治条例,将列入财政考核项目,市府依财政部建议订定自治条例,若基隆捷运自筹资金能够以发行公债方式筹措,利率相较银行借款降低0.5%,每年利息可望节省3422万元。

民进党议员张颢瀚指出,市府应明确向议会详细说明如何透过发行公债,降低利率风险、减轻债息负担及市场的可行性评估;无党议员陈冠羽认为,市府必须先提出明确施政愿景与政策蓝图,向市民完整说明资金用途与必要性,否则公债只会沦为财政缺口的权宜之计。

方定安强调,市府目前只是先提出自治条例,若获议会通过,后续实际需要筹措建设资金时,将另行视实际需求做更缜密计画,并经过会计师提出清楚财务规画,再徵求议会同意才可发行公债。

审查会主席、议员何淑萍最后做出决议,要求财政处备妥补充资料,赴议会举办专案说明会,并于下次议会定期会再将自治条例送议会审议。

#明确 #自治条例 #权宜之计 #筹措 #计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