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表示,依据「有价证券得为融资融券标准」第4条、「证券商办理有价证券买卖融资融券业务操作办法」第22条及第23条规定,审核本国上市公司(不含金融业)公告并申报之114年第二季财报每股净值及累积亏损资料,符合暂停与恢復融资融券交易个股名单如下,并自8月22日起实施:

一、每股净值低于票面,应暂停融资融券交易有十檔:力鹏、三晃、中鸿、聚亨、铭旺科、建通、冠西电、益航、乡林、柏承。

二、每股净值回復至票面以上,应恢復融资融券交易个股有一檔:正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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