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绿能推动中心前副执行长郑亦麟涉贪瀆向台电施压馈线容量,熟悉电力申设的业内人士说,输配电级的馈线容量不是「全有」就是「全无」,谁先抢到就有,其他人就空手而回,如有高人指点文件与协调,确实可以超车,也给了贿赂空间。不过台电强调,电业筹设需检附多项繁琐文件,非单一单位或个人可掌控或影响结果。

建置光电案场要向经济部能源署申请,必须先具备两大条件,符合属性土地跟馈线容量(可併网容量)。早期容量申设门槛低,滋生所谓「馈线蟑螂」恶象,抢占馈线容量不开发,待价而沽。后来台电订定《防范太阳光电设置者虚占馈线容量机制》,从此业者需要馈线,就到台电营业处登记,按照顺序上网公告,等待时间跟容量清清楚楚,让「馈线蟑螂」几近绝迹。

一位熟悉电力申设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个透明化,只是台电的配电级馈线容量,也就是到家户端的电线。但是输电级馈线容量,却是另一套规则,并非「先来先赢」,提早申请就可拿到。

假设台电释出某100MW输电线路容量,3家业者申请,最后某业者先到终点拿到,其余两家就只能空手而回,也就是「全有全无」概念,这也给不法人士想走后门空间。至于为何输电馈线容量不能与配电一样透明,是因为输电容量大,开发时间长。

光电大老指出,要台电建置高压、特高压输电线路,这些都要设计、要徵收土地、要做标案,一弄可能要4、5年,也要缴加强电力网的钱,自然也给人想要超车的想法,才会有所谓施压贿赂空间。

一位经济部人士说,郑亦麟的副执行长只是幕僚,其实权力不大,只是因为代表政府单位与业者协调,了解施工顺序,「顺水推舟」做人情,当然如有拿钱就是不法。业内人士直言,除顺水推舟,想先一步拿到馈线容量,通常要文件齐备,如有人指点或者帮忙协调,确实可能抢先,才有所谓业者拜托、主其事者收贿可能。

不过台电解释,输电级案场多为大容量开发,需先由经济部能源署核发的电业筹设许可确定分配容量,台电再依据结果保留容量对应个案,并非直接分配给申请者。

所谓「併联审查意见书」仅是眾多申请文件之一,取得该文件不代表电网容量已分配成功。电业筹设审查需检附多项繁琐文件,且涉及跨机关协调,非单一单位或个人可掌控或影响结果。

光电大老则哀号「被打入19层地狱」,未来申设更不容易。呼吁政府应该拉高光电案场申设门槛,不要资本额只有2000万就可,排除想「走后门」的不良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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