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女子因长期照顾父亲,经济、心理压力庞大,2023年1月以椅脚或徒手殴打父亲,导致父亲病发横纹肌溶解症等症状后死亡,被依家暴伤害致死罪起诉。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女除了照顾罹癌父亲外,还需负担家中开销与医疗费,心力憔悴,且对犯行坦承,符合「情堪悯恕」减刑条件,量处4年9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女是家中独生女,父亲在她年幼时便已离婚,她成长期间多由祖母照顾。2021年陈父因年事已高,加上发现罹患肺腺癌,病情逐渐恶化至无法自理,陈女只得单独抚养照顾父亲,并负担家中全部开销与医疗费用,导致她心力憔悴。

2023年1月中旬,陈女觉得父亲不愿配合喂食问题,情绪失控将屋内木椅摔断后,多日以徒手或是断裂的椅脚横条殴打父亲成伤,父亲出现大面积皮下出血、肌肉挤压性损害,并因此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等症状,陈女凌晨发现父亲不对劲紧急将他送医仍回天乏术。

陈女虽然第一时间未坦承犯行,但在侦查和审理时都坦承犯行。供称她与父亲同住多年,父亲生前都是她一个人24小时照顾,没有人可以帮她,「我有时会动手打被害人,只是希望被害人能配合我」。

合议庭考量陈女发现父亲失去意识后便报案求救,并进行CPR,也在听到父亲即使恢復呼吸心跳后可能变成植物人时,仍请救护人员积极抢救等,认为陈女虽犯伤害直系血亲尊亲属致死罪,但所为客观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情轻法重,符合「情堪悯恕」的减刑要件,处有期徒刑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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