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官员指出,原先辉达属意T17、T18二块基地,是因与新寿有签MOU,又顾虑T12基地难整合私有地。7日在与辉达协商时,市府允诺会帮忙整合T12周边私人土地,且评估花费会比T17、T18少,甚至不会有地上权争议。辉达对此表达愿意研究。

根据北市地政局资料,T12基地形状方整,双面临路,面积约6,500平方公尺,同街廓内其他私地目前皆未开发。

据市府相关单位表示,辉达若愿意进驻T12,周边私有地可参考公办都更模式共同整合开发的方式,整块基地将达3.7公顷,这样就符合辉达的要求。

市府相关单位指出,若辉达同意以T12基地替代T17、T18,市府将可运用T12地上权的权利金,收购私有地地主土地,若不足再编列预算,如此就可提供土地给辉达兴建总部。

市府官员认为,由于新寿与辉达MOU已失效,现在没有MOU了,是件好事,辉达不会被新寿卡住,T12加上周边私人土地是很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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