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达亚洲总部拟设北士科T17、T18案卡关,新寿态度成关键。金管会主委彭金隆13日出席立院财委会备询时强调,金管会「不会」介入台北市政府与新寿间的合约问题,只关注于新寿投资不动产是否符合保险法规范制度。不动产土开人士估计,加计概括承受新寿缴回地上权的补偿金,接手台北市政府专案释出 T17、T18的成本(不含租金)约在50亿元上下,高于当初新寿的32.7亿元。
彭金隆昨赴立院财委会备询,蓝委赖士葆问及协助解决北士科土地问题,金管会有无着力点?扮演什么角色?彭说,这是北市府跟新寿的合约,金管会不会介入这类契约问题,双方有争议就按契约精神解决。
他表示,金管会主要监理与关心的是保险业不动产投资依据《保险法》146条之2规定,须即时利用并有收益。据《保险业办理不动产投资管理办法》,新寿此案属素地投资,不太可能立即有收益,依照规范,最长5年内完工并要有即时利用与符合收益水准,但这段期间并不包含申请建照前都市设计审议与土地使用开发许可审议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北市府发文新寿盼合议解约,并指辉达将概括承受相关额外费用,不动产土开人士直言,此举应可视为市府出面为辉达设下防火墙,避免新寿将补偿金拉太高。若新寿同意缴回T17、T18地上权,北市府将返还逾32亿元权利金等相关费用,补偿金由辉达全额负担,金额约5至8亿元,如此一来全案不需经市议会审议程序,可加快计画推动进度。
因T17、T18内有1条道路将纳入辉达基地范围,加上北市府採专案移转,不动产人士推估,北市府开出的权利金将会提高,加计补偿新寿费用,估计辉达取得T17、T18地上权成本约50亿元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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